重庆市考生填报我校志愿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08-06-26 作者:佚名 浏览:次
特别提醒重庆考生注意:我院属教育部独立设置的普通本科艺术院校,根据重庆市招办安排,我校在渝分三个层次进行,考生填报我校志愿请注意以下事项。
(1)普通本科专业
志愿填报时间:2008年5月份
录取办法:一般专业录取在单科外语成绩、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理论类专业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后,按照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择优录取,原则上文考成绩应达到重庆市招办划定的文化分数线,理论类专业包括美术史论、艺术策划与管理、设计策划与管理、广告学专业。属于单独录取艺术院校批次录取,本批次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可参加艺术本科批次院校(重庆市其他普通高校、我校应用技术本科专业)录取。
(2)应用技术本科
志愿填报时间:2008年6月26-28日(志愿填报地址:http://www.cqzk.com.cn/)
录取办法: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重庆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属于艺术本科批次录取。 (3)高职专科专业:
志愿填报时间:2008年6月26-28日(志愿填报地址:http://www.cqzk.com.cn/)
录取办法:在单科外语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分数线,文化考试成绩总分和专业考试成绩总分达到重庆市美术类专业统考合格分数线后,按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综合分计算方法为:文化成绩÷7.5×30%+专业成绩÷3×70%。属于艺术专科批次录取。
(4)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本专科专业的考生,专业成绩和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院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专业考试成绩三科总分达到255分以上,或者高考文化成绩达到550分以上(原始分),我院将不作外语单科要求,优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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