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教育部的有关发放专业成绩合格证的要求,经认真测算,我校招生委员会审定各省专业成绩合格分数线如下:
造型类本科专业:
贵州省、山东省、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安徽省、福建省、甘肃省、广东省、广西自治区、河北省、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北省、湖南省、江苏省、江西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西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海南省、吉林省、陕西省、四川省、新疆自治区、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青海省、上海市、天津市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
设计类本科专业:
贵州省、山东省合格分数线为240分;
甘肃省、广西自治区、河南省、黑龙江省、湖南省、江苏省、辽宁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自治区、山西省、云南省合格分数线为235分;
安徽省、福建省、广东省、海南省、河北省、湖北省、江西省、吉林省、四川省、新疆自治区、浙江省合格分数线为230分;
陕西省、上海市、天津市合格分数线为225分;
青海省、北京市、西藏自治区合格分数线为2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