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现已开始。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申报老师请仔细参阅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附件1、附件2),明确具体要求与事项。
二、申报书填写所需的《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与《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可从下面的附件下载(附件3、附件4、附件5);同时可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网站(网址:http://www.npopss-cn.gov.cn/arts/dlarts.html)自行查询、下载。
三、申报材料:《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含论证活页)。
四、申报时间安排:
1、申报老师先将《项目申报、评审书》(用计算机填写)一份和配套的电子版,于2009年2月25日前送交创作科研处审核。
2、申报材料审核后,创作科研处将有关意见反馈给申报教师。
3、申报教师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修改,然后将《项目申报、评审书》一式3份(1份原件、2份复印件),论证活页4份,活页夹在申报书内,配套的《申报、评审书》电子版于2009年2月27日前送创作交科研处。
请各位老师不要逾期,以免影响申报。
附件1、2009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公告.doc
附件2、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2009年度课题指南.doc
附件3、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评审书.doc
附件4、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经费管理办法.doc
附件5全国艺术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doc
创作科研处
2009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