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2009年度重庆市教委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项类别及资助金额
本年度立项的项目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专门任务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金额1万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金额0.5万元左右;专门任务项目经费自筹。
二、申报条件
(一)我市普通高等院校教师及管理人员均可申报。对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建设相关的项目优先支持。
(二)本次项目申报不设项目申报指南,申请者可根据自身的研究专长,结合国家和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及学科发展的需要,自行拟定研究课题。
(三)项目主持人只能领衔申报一个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加其他项目的申请;课题组成员不能同时参加三个以上(含三个)项目的申请。
(四)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参与此次申报:
1.承担了市教委往年度“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未能通过结题验收者;
2.已获得全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市社科联、市科委资助的课题或其中的子课题。
3.凡在项目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个人三年申报资格。
三、申报办法
(二)本次项目将采取匿名评审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者在填写《课题设计论证活页》时一律不得直接或间接透露项目课题组人员相关背景材料,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三)申报材料:
审查合格的《项目申报书》,一式3份;《课题设计论证活页》一式6份。A4纸打印和复印,于左侧装订成册,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夹在申报书内。
请各单位认真组织本单位的申报工作,统一申报,并于2008年11月14日下午5:00前将本单位的申报材料(《项目申报书》、《课题设计论证活页》及电子档)送到创作科研处,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李敏 联系电话:86181178
创作科研处
2008年10月31日
下载:重庆市教委项目申报书及活页.doc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2009年人文社科项目申报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