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第四届重庆市文学艺术奖的申报工作自即日起开始受理申报,具体事宜详见渝委宣[2007]16号《中共重庆市委宣传部关于开展第四届重庆市文学艺术奖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附后)。现转发给你们,
请各单位组织教师申报。申报作品范围:凡2005年1月1日至2006年12月31日之间公开发表、出版放映、播出、演出、展出的文学、电视剧(片)、广播剧、美术、摄影、书法、民间文艺、文艺评论等作品均可申报。根据以往几届文学艺术奖评选情况,申报作品原则上应该是入选全国性展览的作品。
请各单位抓紧时间,于4月1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创作科研处。联系人:李敏 张扬; 联系电话:86181178
申报材料要求
一、《重庆市文学艺术奖参评作品申报表》、一式5份(至少1份原件),独立装订成册(单行本),A4开本;
二、成果
1.美术、摄影、书法作品:交作品照片、入选、获奖证一式5份;
2.文艺评论文章必须报送原件1份及4份复印件(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
创作科研处
2007年3月19日